实施主体 | 团县委 | 承办机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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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 青少年 文体科技培 训 | ||
事项类别 | 公共教育 | ||
实施依据 | 《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<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>的通知》(中青发〔1999〕15号)“(三)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,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普及文艺、体育、科技知识,通过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、示范性的大型文体科技活动,引导青少年文化的健康发展。” | ||
服务对象 |
青少年 |
共同实施部门 |
教育局 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 无 | ||
法定时限 | 一季度一次 | 承诺时限 | 一季度一次 |
服务类型 |
主动
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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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方式 | 主动 提供 |
咨询电话 | 6222692 | 投诉电话 | 18953608839 |
备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