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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、潍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收集、转报
实施主体
昌乐县科技局
承办机构
事项名称
山东省、潍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收集、转报
事项类别
政策支持
实施依据
1.《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; 2.《潍坊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。
服务对象
准备组建山东省、潍坊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单位
共同实施部门
无
收费依据及标准
无
法定时限
无
承诺时限
按上级通知精神统一上报
服务类型
依申请服 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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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方式
直接提供
咨询电话
6231085
投诉电话
6221583
备注